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9月5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年第18号)。据通告,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7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抽检依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等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用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极性组分。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td/4071.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