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子的植物调和油都有问题含禁用添
调和油,又称高合油,它是根据使用需要,将两种以上经精炼的油脂(香味油除外)按比例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调和油颜色呈透明状,可作熘、炒、煎、炸或凉拌用油。可我们日常吃的食用油真的合格吗?近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收到了2份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报告,其中显示:1.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师傅浓香花生食用植物调和油(毫升/瓶);2.盈福食用植物调和油(毫升/瓶)抽检不合格,具体表现为产品的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添加剂的食用标准要求。(注:乙基麦芽酚作为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应用越来越广泛。对甜食起着增甜作用,且能延长食品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为不得检出。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对人肝脏有影响,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癌变等疾病。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能够损伤肝、肾,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食用植物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非法添加导致。收到检验报告后,南海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对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立案。经调查,该企业是一家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抽检不合格原因为企业购买的原料油(芝麻油)含有乙基麦芽酚而导致上述抽检产品不合格。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8元,2、罚款元,罚没金额合计84.8元,并对企业发出了责令改正要求。该局积极对涉及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处理,由涉案企业按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同时主动召回部分其他未被抽检批次但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在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下,该企业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和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了销毁处理。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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