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调和油新国标12月实施,须明确标明食

在超市或电商平台上,可以看到众多品牌的调和油在售卖,调和油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的家庭常备品。据了解,国内市场每年上有四五百万吨销量的食用调和油,其中小包装食用调和油的销量已经超过大豆油,成为小包装油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品种。不过,品类众多的调和油之中,由于国标长期缺位,导致标签标识不统一等现象十分常见,多数调和油在标签标识上并未标注各种食用油的比例,其中不乏大品牌。将随着新国标在12月正式施行而终结。这是调和油的第一个国标,将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新国标最值得注意的一点便是“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要求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之所以做出这样明确的规定,国家卫健委在解读中给出了解释: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规范市场,本次修订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并鼓励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中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解读中还涉及食用油比例的标示方式,“生产者可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的临近部位使用不小于配料标示的字号,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或其他类似表意相同的标示方式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a.大豆油(50g/g)、玉米油(30g/g)、菜籽油(20g/g);b.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c.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为5:3:2。”封面新闻记者陈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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