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大类食品批次样品,其中检出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振茂特产超市销售的、达拉特旗金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环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赵稼调料干果店销售的、乌拉特前旗呼和五一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黄豆酱油,全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由鄂尔多斯市云东裕众贸易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销售的、鄂尔多斯市苏勒德荣欣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由锡林浩特市锡牧谣肉业店销售的、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酒厂生产的罕乌苏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微生物污染
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家富乐超市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重金属超标
(一)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成海鲜水产批发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成海鲜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味之缘海鲜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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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蔬菜制品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全氮(以氮计)
全氮包括有机氮和无机氮,是影响酱油风味的指标。全氮含量的高低,直接反应酿造酱油的品质好坏。依据《食酿造酱油》(GB/T-)中规定,三级低盐固态发酵酱油中全氮的含量应不低于0.80g/mL。全氮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着酱油的风味和营养成分。酱油全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发酵工艺控制不到位,或者是稀释过程中加入了过量的水。
总酸(以乙酸计)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按照该产品标签明示值中规定,食醋中总酸最小限量值为5.50g/mL。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质量指标,《酱香型白酒》(GB/T—)、《清香型白酒》(GB/T.2—)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允许差为±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还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CFU/g。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甲壳类动物中的限量值为0.5mg/kg。梭子蟹、皮皮虾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养殖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镉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来源:食品协调抽检处
责编:王慧娟
审核:张杨终审:权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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