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2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2月28日,广西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年第23期)。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类等3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宁明县岑记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苯并[a]芘,μg/kg检出值为32.9,标准规定检出值≤10。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二)江州区黄姐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黄曲霉毒素B,μg/kg检出值为70.9,标准规定检出值≤20。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江州区荣姐豆腐小作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黄曲霉毒素B,μg/kg检出值为,标准规定检出值≤20。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江州区能干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59,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江州区邱宏玮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4-: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45,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龙州县卢东初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酸价(KOH),mg/g检出值为4.2,标准规定检出值≤3。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七)江州区永旺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94,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八)宁明县亭亮严宁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9-0:00:00,规格型号:/),酸价(KOH),mg/g检出值为3.9,标准规定检出值≤3。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九)宁明亭亮阿同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黄曲霉毒素B,μg/kg检出值为26.6,标准规定检出值≤20。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宁明县亭亮爱群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36,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十一)凭祥市山歌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黄曲霉毒素B,μg/kg检出值为48.4,标准规定检出值≤20。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十二)扶绥县东罗镇贵勤油坊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9-: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40,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十三)扶绥县思贤路十八号榨油房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9-: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40,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十四)天等县上映乡庆锋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10-: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30,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天等县大榕树榨油厂生产的“花生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10-:00:00,规格型号:/),过氧化值,g/g检出值为0.31,标准规定检出值≤0.25。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龙州陶陶居餐饮店(龙州县龙州镇龙水路1号龙州金桂东盟农贸综合交易市场9号楼一层美食区10、11、12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7-:00:00,规格型号:/),极性组分含量检出值42.3%,标准规定检出值≤27%。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十七)龙州县涓涓早点店(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龙水路1号龙州金桂东盟农贸综合交易市场9号楼一层美食区03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7-:00:00,规格型号:/),极性组分含量检出值43.5%,标准规定检出值≤27%。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十八)扶绥县柳螺源米粉店(扶绥县新宁镇南密路86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7-:00:00,规格型号:/),极性组分含量检出值32.2%,标准规定检出值≤27%。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十九)扶绥县安福小吃店(扶绥县新宁镇南密路商贸小区(一期)步行街市场A座联华超市美食城01号铺面)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08-:00:00,规格型号:/),极性组分含量检出值37.4%,标准规定检出值≤27%。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抽检合格-酒类.xlsx
食品抽检合格-肉制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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