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标注非转基因违法构成引人误解的

青少年白癜风防治援助项目 http://nb.ifeng.com/a/20180410/6493214_0.shtml
[摘要]目前我国市场上不存在转基因葵花籽及其制品,因此涉案的系列葵花籽油不存在“转基因”与“非转基因”之分,上诉人在其系列产品外包装标注“非转基因”等相关宣传用语,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案号:()吉02行终87号原审判决认定:自年9月,原告佳格公司开始在其生产并销售的“多力”牌系列葵花籽油产品包装上使用如下宣传语:“非转基因”、“多力黄金3益葵花籽油,精选非转基因葵花籽,采用科学技术,保留葵花籽中珍贵的三元素:磷脂、叶黄素与活性α维生素E,特别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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