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食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8月7日,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年第14期)。本期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3类食品共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批次,不合格10批次。
本期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科学与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
1.乐昌市杨殷奇华饼店销售的老婆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仁化县麦雨轩烘焙坊销售的发财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属污染物
乐昌市秀华蔬菜档和翁源县蔡伟强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问题
1.翁源县永妃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新丰县大润欢惠兴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青豆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武江区雪记鲜果店和新丰县捌号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兽药残留问题
启明北市场丁伟平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问题
广东誉马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誉马庄园VSOP,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xlsx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td/5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