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批次食品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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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年第7期)。通告称,根据年广西和贵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抽检糕点、餐饮食品、豆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等26类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批次,不合格3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超标、禁用农药兽药、质量指标及其他污染物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平南县平山镇松森杂货店销售的原切榴莲味吐司(生产日期-07-0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华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桂平市蒙圩镇旭号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来宾市江联冷饮食品厂生产的花生脆筒(雪泥)(生产日期-04-0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3、桂平市蒙圩镇西记大排档使用的不锈钢味碟(批次-11-1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4、桂平市南木镇洛连村爱丁宝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碟(批次-11-1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5、桂平市南木镇洛连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饭勺(批次-11-1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6、桂平市南木镇黎明启航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小碗(批次-11-15)、不锈钢饭勺(批次-11-15),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生物毒素问题

1、标称广西桂平市江口镇余海贞永顺油坊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17),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标称桂平市江口镇莲塘凌宏壮油坊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27),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3、标称桂平市金田镇乐家油房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22),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4、标称桂平市江口镇李木火油房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6-27),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5、标称桂平市江口镇尹仁辉油房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23),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6、标称桂平市江口镇黄石生油坊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23),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7、标称桂平市寻旺乡柱辉油房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08),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8、标称贵港市港南区莲芳油坊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8-02),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9、标称贵港市港南区陈秋和油坊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8-12),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10、标称贵港市港南区新星油房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23),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1、桂平市城区文秋干鲜果摊销售的笋干(生产日期-09-15),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桂平市金田镇梁家添干杂店销售的黄花菜(生产日期-07-06),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3、桂平市蒙圩镇梁岑杂货店销售的干竹笋丝(生产日期-10-20),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4、桂平市蒙圩镇韦志盛小食杂店销售的干竹笋丝(生产日期-09-17),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5、桂平市蒙圩镇来盈杂货店销售的干竹笋丝(生产日期-09-20),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禁用农药兽药

1、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友福百货超市销售的鸡肉(生产日期-11-10),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友福百货超市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11-10),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五)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1、标称桂平市石咀镇泰兴油房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20),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标称桂平市石咀镇恒大粮油土特产商行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07-20),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3、标称贵港市港北区映明油坊制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10-19),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六)其他污染物

1、桂平市蒙圩镇西记大排档使用的不锈钢长碟(批次-11-1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桂平市南木镇洛连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餐盘(批次-11-1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3、桂平市南木镇黎明启航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小碟(批次-11-1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认真履行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接收核查任务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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